
当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满怀信心地冲刺创业板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知识产权风暴却将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一纸长达1.3万字的举报材料,包括中国汽车报在内的行业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关注和报道,举报材料直指绿控传动核心产品涉嫌抄袭,不仅让这家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企业的上市之路蒙上阴影,更将装备制造业长期存在的创新困境与竞争失序问题赤裸裸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在创新驱动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的当下,这场围绕着变速器总成的技术纷争,其意义早已超越了两家企业之间的商业博弈,成为检验中国制造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价值取向的一块试金石。

高度雷同的产品背后是赤裸裸的技术抄袭
法士特与绿控传动之间的技术争议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建立在详实的实物拆解与数据比对基础之上的严肃指控。法士特在声明中详细披露,通过从售后市场购买4台绿控J8S260A变速器总成并进行全面拆解后发现,这款产品与法士特8DS260A变速器总成在整体技术路线、内部零件结构以及零件实际测量结果等方面呈现出令人震惊的“高度一致性”。两款产品均面向非道路宽体矿用车市场,从1档至8档、倒挡速比完全一致,产品长度同为1103毫米,重量也仅有微小差异。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技术人员在拆解过程中发现,绿控J8S260A的二轴、缓速器拨叉等零件表面竟直接印有法士特的注册商标,各挡位拨叉毛坯与法士特产品完全一致,仅在标注零件号的位置进行了刻意打磨处理。这种违背正常商业逻辑的异常行为,无疑为抄袭指控增添了最有力的佐证。

8DS260系列变速器结构示意图

CN222277445U说明书附图
从专利布局的时间线来看,法士特8DS260A早在2017年就已推向市场,并围绕该产品构建了包含1项发明专利和1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内的严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绿控J8S260A直至2023年才进入市场,其相关专利结构几乎完全包含在法士特专利公开的技术方案之中。从法士特方面的质控来看,法士特认为,这种全方位的雷同绝非行业通用设计或技术巧合可以解释,而是对自主创新成果的整体性窃取,是“赤裸裸的专利抄袭”。这种抄袭行为不仅侵犯了法士特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整个行业创新生态的严重破坏,让真正投入研发的企业无法获得应有的市场回报。
IPO关键期的知识产权拷问考验企业合规底线
这场侵权争议发生的时间节点极为敏感,恰逢绿控传动二次冲刺IPO的关键窗口期。绿控传动曾于2022年末冲击科创板,后以“自身业务及未来发展考虑”为由主动撤回申请,如今转战创业板并将募资金额从10.72亿元大幅提升至15.8亿元,正处于“已问询”的审核状态。知识产权历来是创业板审核的核心重点,对于以技术创新为立身之本的拟上市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与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法士特已多次向证监会、深交所提交举报函,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申请,相关申请均已获得受理。这意味着,绿控传动不仅面临潜在的侵权诉讼风险,其已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也可能因被宣告无效而丧失稳定性。

从研发投入数据来看,绿控传动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确实存在令人担忧的短板。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7.77%、6.19%、5.79%和4.14%,呈现逐年下滑趋势,与2020年18.29%的峰值相比更是大幅回落。这种研发投入的疲软态势,与其招股书中反复强调的“以创新为驱动”形成鲜明对比,也让市场对其技术自主可控能力产生质疑。法士特在举报材料中尖锐地指出,绿控传动涉嫌通过抄袭节省研发成本,然后在市场上通过超低价销售进行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挫伤了自主创新从业者的积极性,也暴露出其合规治理与规范运行的重大缺陷。在未自主研发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说明绿控传动经营理念欠缺合规意识,内部控制存在明显漏洞,其上市后能否保障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存在严重疑问。
财务隐忧叠加客户依赖放大经营风险
如果说法士特的指控是“证词”,那么绿控传动的财务报表就是最客观的“物证”。它们共同指向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这家公司所谓“扭亏为盈”的IPO故事,其底色并非技术创新驱动的良性增长,而更像是一场财务数据与商业道德之间危险的“左右互搏”。当我们在财务报表中读到的信息,与“涉嫌抄袭”的指控相互印证时,一个关于企业真实底色的逻辑闭环就形成了。尽管公司在2024年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从2022年的-9942.82万元转为2024年的4804.27万元,但这种盈利改善并未带来现金流的同步好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5.38亿元,造血能力严重不足,形成了典型的“有利润无现金”状态。与此同时,应收账款从2022年末的2.69亿元飙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8.3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7%,高额的坏账准备计提不仅侵蚀利润,更让本就紧张的资金链雪上加霜。
客户集中度过高是绿控传动面临的另一重大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始终保持在60%左右的高位,其中徐工集团、三一集团两家核心客户的合计占比超过40%。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客户同时也是绿控传动的股东,这种既是股东又是大客户的双重身份,使得本就高度集中的客户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虽然这种模式看似保障了订单稳定性,但实质上可能导致公司在交易定价、订单分配等方面丧失经营独立性,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风险。在新能源商用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这种对核心客户的过度依赖,让绿控传动的业绩表现与少数车企的经营状况深度绑定,一旦核心客户因市场环境变化或自身战略调整而减少订单,公司业绩将面临断崖式下滑的风险。

行业创新生态亟待回归尊重知识产权的正轨
法士特与绿控传动的这场技术纷争,绝非一起孤立的企业纠纷,而是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与行业竞争秩序建设的一个缩影。商用车传动系统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领域,一款成熟产品的背后往往凝聚着企业长达数年的研发投入、无数次的试验验证以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侵权仿造行为却能通过直接窃取创新成果,在几乎不承担研发成本的情况下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优势,对原创企业造成直接的市场挤压。法士特在声明中痛陈,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若不及时遏制,将从根本上破坏行业创新生态,让守法创新的企业寒心,让投机取巧者得利,最终导致整个行业丧失创新能力,陷入低端内卷的泥潭。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装备制造业作为国之重器,其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产业安全和发展主动权。法士特作为国产变速器行业的龙头企业,此次主动“亮剑”维权,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也是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核心技术构筑的护城河不会轻易被逾越。对于新兴企业而言,这起案件更是一记警钟,资本市场对技术原创性、知识产权合规性的审核标准日趋严格,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都可能成为上市路上的“定时炸弹”。从“价格战”转向“技术战”,从规模扩张转向创新驱动,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而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正是这条道路上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截至中国汽车报发稿前,绿控传动尚未就相关侵权指控作出正式回应,这起争议的事实与责任认定仍需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权威结论。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为整个装备制造业带来了深刻启示: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下,任何试图通过抄袭模仿走捷径的发展模式注定走不远、行不稳。唯有真正将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让潜心研发者获得应有回报,让侵权仿造者付出相应代价,从而推动中国制造业在自主创新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写在最后:
而在笔者看来,资本市场的本质是资源配置,它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那些真正有价值、有未来、有正向回报的企业。如果这个机制失灵了,甚至被扭曲了,那么它就不再是经济的“助推器”,反而可能沦为投机者套现离场的“收割机”。
当一家企业涉嫌通过抄袭——一种成本最低、风险最高的方式——攫取市场份额、美化财务数据,并以此为基础冲刺IPO时,资本市场面临的是一次严峻的价值拷问。如果这样的行为被“纵容”,那无异于向所有市场主体释放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创新的价值可以被窃取,研发的投入可以被规避,而资本的大门依然会为这样的‘成功’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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